第九十七章 比烂(第2页)
(之前有读者说应该用郑森这个名字,但郑成功这个名字是隆武赐的,本文隆武提前上位,所以没问题。)
务求镇压起义,收复四川。
这得到了朝堂之中文武官员口头上的大力支持。
郑成功也是雄心壮志。
打算为国效死力,把这一阵子在王承恩处得来的军火也都准备上,作为大杀器使用。
然后,在张煌言与郑成功聚兵之时。
问题就来了。
起初在南京聚兵。
也就两三天功夫,没了兵部尚书职位,但却成了应天府尹的史可法就来信了。
表示你们聚兵可以,但咱们商量商量能不能换个地方。
南京城外头哪儿都可以。
郑成功两人也没啥意见。
毕竟南京可是现如今大明的京师。
京师安稳得保障一下。
可出了南京城后,在一个地方呆了没两天,管辖该地方的官员又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来了,说大军能不能换个地方呆呆,理由也是诸如咱们地方小百姓胆子也小之类的屁话。
此时两人顿时醒悟过来。
大明律规定,大军出征或换防停驻之处,当地城镇官员就有义务为大军供应粮草军资,且必须从大军停驻当地后第二日就开始供给。
两人是被遛了。
而且这种操作在大明内也是常见的老手段了。
崇祯二年,没错,就是李自成起兵的那一年。
也还是京师告急这档子事儿。
急调四方军队赴北京防守。
时任山西巡抚耿如杞与山西总兵张鸿功接到命令后,当即就带着大军前往救驾。
可到了京师之后一天都还没待满呢,第二天京师官员就来赶人了,说是让他俩带兵去通州。
两人也明白,四方大军都来救驾,京师里头缺粮嘛也可以理解。
好,咱们走。
到通州拿点粮草再回来好好护驾。
可到了通州之后屁股还没坐热呢,当地官员又要求他们立刻转移到良乡县去。
此时,两人已经带着大军在京师周围绕了三天。
每到一个地方都待不到第二天。
因为一旦到了第二天,地方官府就有义务给他们的军队提供粮草了。
那么,一个三天内都不断跑路还连一顿饱饭都没混上,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大兵在被要求接着往下一个地方跑的时候,会怎么想呢?
很显然,还是李自成能忍一点。
这伙士兵当场就反了,化身恶魔大肆劫掠一番后大多都投了起义军。
可您猜怎么着。
领兵前来救驾的两人却没有反啊。
崇祯一纸诏书两人就乖乖进了大牢,东林众正是一句公道话没有啊。
崇祯四年时,俩人就被拖去京师西市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