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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章(第1页)

万里天他师兄,金局,前金教授,金博士,在警局搞了个读书沙龙。地点在食堂,时间是每周二中午,十二点到十二点半。参加人,不固定,是那个时间段,来食堂就餐人员。金局说了,人是吃饭长大的,也是读书长大的。精神食粮和物质食粮,一起吃,最有滋味!

真膈应人啊!那么多结案报告还没有写。犯罪分子还不按照警察的作息作案,大家总是加班,甚至连节假日都不能休息,还要参加读书沙龙!可是,读书沙龙可以不参加,饭总不能不吃吧。尤其是,金局特别阴险,每周二,伙食最好,有很多硬菜不说,还有全局的团宠,榴莲!而且是榴莲自由!还只在十二点到十二点半自由!哎哟喂,咋个能不去嘛!所以,每周二,只要不是出任务,警局食堂座无虚席。

刑警队众人照旧坐在靠窗的位置。读书沙龙,是按照科室轮流言的。一般两周不到,就会轮到一次。凌寒为大家分享过,诘屈聱牙的医学书;萧一介绍过,那些不明觉厉的黑客技术。果拾绿调皮,分享的是春季服装流行趋势,把局里一帮热血难凉的硬汉,听得十分自卑,因为,突然觉得钱包好瘪,真心买不起,女友或者老婆的小裙子啊。今天,又轮到了他们刑警队分享读书心得。原野咽下最后一口蔬菜沙拉,又喝了一杯玉米汁,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嘴,站起身,拿起麦克风。

读书沙龙很随意,没有舞台,舞台就是自己面前的饭桌。分享的同事,就站在自己的餐桌前言。听众们有的在取餐,有的在用餐,有的在送餐盘。但是到底是纪律部队,几百人的饭厅,除了餐具轻轻的撞击,却没有一点喧哗声。

“各位同事,我今天读书分享的题目是《我爱福尔摩斯》

有一篇文章叫《走遍天下书为侣》,作者是尤安。艾肯。她说,如果去环游世界,如果只让她选择一件东西,她会选择一本书---因为,书就像你的家,你不会因为熟悉它,就不再回去,你还会继续现,它某个角落的灯光,是那么美。

世界上,难道真的有一本书,会让你百读不厌吗?是的,我就有一本,它的名字叫,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。

说起我读福尔摩斯,我最早读到它,是在三年级的时候,几个大卷,是向妈妈同事借的。《孤身骑车人》、《会跳舞的小人》……在遥远的时光中,现在回忆起来,印象还那么深刻。

我自己也购买过,多个版本的《福尔摩斯》。比如长江文艺出版社的硬皮精装本,译林出版社的精装四卷本。我还在北京外文书店,买过英文合集精装本。

手触摸到紫红色的封皮,就仿佛走进了贝克街221B号,看到大侦探福尔摩斯,和助手华生,坐在炉火熊熊的壁炉旁。福尔摩斯摆着他经典的pose---双手指尖相对,凝眉长思。壁炉架上,当然少不了他的道具---装烟丝的波斯拖鞋,和大烟斗。

我似乎还看到,书架上摆放着福尔摩斯的摘抄本。每次办案前,他都要拿出这些材料,“百度”一下。

我不仅特别痴迷于这本书,而且还喜欢搜集与这本书有关的周边。我看过《大侦探福尔摩斯》的映;看过BBc的《神探夏洛克》;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的双语电视剧的几十个剧集,我更是看过无数遍。我能一眼认出,扮演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历任演员,还能背下来某些对白。

为什么这么喜欢福尔摩斯?可能因为,我喜欢警察这个职业吧。而福尔摩斯,是一个永远不会失败的大侦探。他是世界上最聪明、最勇敢、最能干的大侦探。福尔摩斯于我,就像巧克力,能融化那么多的枯燥、乏味和厌倦。

《福尔摩斯》中精彩的篇章很多。动人心弦的,如《巴斯克维尔的猎犬》。我一边读,一边在网上,搜索藏獒的照片,并在脑海中想象,那大如牛犊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,是什么样的。

此外,我喜欢读《福尔摩斯》,还喜欢书中展现的,那些十九世纪的生活场景。比如文中多处提到鞋罩。这是个什么东西?后来,通过阅读其他作品,和留意影视作品,我终于了解了,它的原貌。

一本福尔摩斯,从少年时代读到现在,几乎读了一辈子。曾经,在嘈杂拥挤的火车站读过它;曾经,在洒满阳光的星期天的早上,读它;还将在不同的地点、不同的时刻,继续读它。我终于懂得了,尤安。艾肯的话是对的---世界上真的有那么一本书,可以让你,只带着它环游世界,并且,让你写出《走遍天下书为侣》,这篇演讲辞。”

刑警队众人笑眯眯地鼓掌,并都暗自决定原野在刑警队年龄最小,以后都可以欺负他,让他去演讲,每周二,自己终于可以好好吃饭啦。哦耶!

在他们旁边的一张桌子前,坐着档案室的几位同事。他们的标配,是眼镜和常年伏案造成的苍白瘦弱。而在一众眼镜中,一个不戴眼镜,五大三粗的小伙子,就显得很另类了。他乐呵呵地使劲鼓掌,把巴掌都拍红啦。这位是金局挖来的又一个天才,韦铎。过目不忘,就和一台大型计算机一样。虽然他刚刚入职,但是,局里前五年没有破的陈案的所有案宗,已经被他倒背如流了。听说,他还在继续整理前十年那些陈年旧案的卷宗呢。韦铎和原野是同期,既是原野在军队时候的战友,也是原野在公大时候的学友。现在么,原野上赶着人家,想把人家追成自己的男友。可惜,人家韦铎一根筋,只把原野,当成睡在我下铺的兄弟。

档案室的刘科,一遇到江清蓝,就朝他要彩礼,声称,他们科室的天才,不能白白嫁给刑警队,万里天和江清蓝,必须为他们档案室当牛做马,他们档案室,才肯让韦铎出嫁。江清蓝每次都嗤之以鼻“滚边儿去!我们原野不是天才吗?你们不嫁,我们还不娶呢!”

按理说,原野下麦,今天的读书分享就结束了。可是,原野这厮,假公济私

“我听说档案室的韦铎最近在读《三国》,下面我把麦交给他。”

众人撇嘴“啧,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!你谈恋爱,让我们耳朵遭罪!”

韦铎不懂得客气,接过麦就开说

“我最近就在读《三国》。有几处很有意思。我说给你们听一听,第三回,国舅何进听了袁绍的馊主意,想找各路人马,入京剿灭十常侍,侍御史郑秦谏曰董卓豺狼也,引入京城,必食人矣。这个比喻句用得真痛快。还有,国舅何进进宫剿灭十常侍,宦官张让厉声责问何进--汝言我等甚浊,其清者是谁?瞧瞧,这坏蛋还挺会讲理。是啊,何进凭什么说人家浊自己清啊。还有,十常侍逃跑的时候,卷走了皇上和陈留王,后来陈留王和皇帝逃脱了魔爪,路遇董卓的进京兵马,陈留王问董卓----汝来保驾耶?汝来劫驾耶?说得董卓哑口无言。须知,陈留王才九岁。

再来看一款罗贯中式的对白---

卓怒曰天下事在我,我今为之,谁敢不从?汝视我之剑不利否?---看看,他亮剑了,想吓唬对方。

袁绍亦拔剑曰汝剑利,吾剑未尝不利!---哈哈,吓唬不住,两个都是亡命之徒哇。

《三国演义》还有几处花絮。曹操,就是写,‘慨当以慷,忧思难忘;何以解忧,唯有杜康’的曹操,咱们曹爷,小名叫什么,你们知道吗?哈哈,吉利。而且,咱曹爷,还有一个,你们想不到的爱好----喜歌舞。

咱们还可以来看一组身高小贴士-----张飞和刘备身长八尺,关羽身长九尺,曹操身长七尺。可见,曹操没有刘备高。古代一尺相当于现在多少呢?一尺相当于现在23厘米。也就是说,张飞和刘备身高184左右,高个哈。关羽,2米零7,易建联是2。13米,姚明2。26米,我觉得关羽生在当代的话,基本上就可以进国家篮球队了。最后说说曹操,1。61米,比我还矮2o公分呢。啧。吕布的赤兔马,从头至项高八尺,那比曹操还高23公分呢。

然后我们还可以再来参观一下三国的兵器谱。关羽的那个兵器,名字很妖,叫冷艳锯,这个你们不知道吧?我们熟知的,是它的另一个别名---青龙偃月刀。张飞使的是十丈八点钢枪。看看,这可是考古新现,三国时代,我们的古人,已经懂得炼钢了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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